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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許姓婦人要求賣場附設餐廳提供紙杯裝水讓母親服藥,卻誤以為遭監視趁機偷裝付費飲料,賣場洪姓主管解釋時脫口說出「是不是作賊心虛」,被控誹謗,法官認為這句話真的令人不快,但洪沒有犯意,判決無罪。

這間位在桃園市的知名連鎖家具賣場,餐廳飲料須付費取得玻璃杯或馬克杯再自行裝取,紙杯僅供小朋友使用。業者說,顧客若有服藥、沖奶粉等特殊需要,仍會供應紙杯,並提醒員工不要打擾用餐。

業者表示,洪姓主管已離職超過1年,發生糾紛時,他和各級主管都當場道歉,賣場也絕不會懷疑使用紙杯的客人都私自裝取應付費飲料,可惜許婦並不接受,員工事後也沒有特別注意對方是否繼續來用餐。

地院調查,許婦前年4月用餐時向洪姓主管索取紙杯,感覺對方態度冷淡,裝水回到座位後,發現洪走到附近擦桌子東張西望,懷疑對方故意靠近,想檢查紙杯有無偷裝飲料,因此上前理論是否把她當賊。

當時洪強調必須打掃維持清潔,兩人僵持十多分鐘,洪突然壓低音量說「這麼注意我,是不是你作賊心虛,才認為別人在懷疑」,這句話讓許婦火冒三丈,認為被嚴重冒犯,提告誹謗。

許婦控訴,要求紙杯裝水是給老人家服藥喝的,家人不喝咖啡和碳水化合物,做人處事光明磊落,在眾多客人面前被當成賊很難受。

桃園地院表示,作賊心虛是比喻做壞事怕人察覺因而內心不安,一般人聽了確實感覺不快,洪姓主管不當用詞讓顧客不悅,未盡服務業職責,但法官認為洪沒有犯意,不能只憑顧客主觀感受認定有罪。

地院指出,餐廳員工為公司利益注意顧客有無不正拿取飲料,屬於合理舉動。

洪姓主管講出「作賊心虛」,態度雖然不佳,但只是根據雙方理論的疑問句,他說這句話的音量也較小聲,顯然不是故意散布、謾罵,因此不構成誹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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